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议召开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唐俭欣
发布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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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召开会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量通过网络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原则上不召开、延期或减少召开集中会议,如必须召开,遵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各单位拟举办的会议需报经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学校层面的会议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会议召开前,会议组织方负责了解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
三、会议组织方在会议举办场所的入口放置体温检测仪,进入会场前负责对参会人员、服务人员进行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会场。
四、会议组织方为参会人员、服务人员配备免洗洗手液、消毒剂等物品;所有人员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五、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如会议时间较长,建议每小时通风一次。会议内容不涉密的情况下,会议期间打开会议室门窗。
六、会场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隔。根据学校现有会议室情况,参会人员10人以下(含10人),建议使用金明校区行政楼208、308会议室;参会人员11-25人,建议使用金明校区行政楼152会议室;参会人员26-60人。建议使用金明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横向间隔1米,纵向隔排就坐)。
七、会议室内定期与会前会后清洁、消毒相结合,加强室内通风。会议场所原则上不使用新风系统及中央空调,如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系统,或使用分体空调。
八、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九、随着疫情形势发展变化,相关要求将作相应调整。
校长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